******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配电带电作业工程劳务分包框架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F-G-25-03-06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配电带电作业工程劳务分包框架公开招标【项目编号:DF-G-25-03-06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地点:惠州市
2.2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3框架协议管控措施:
1、框架协议期内
(1)中标单位实际采购量达到中标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中标单位的框架协议。
(2)中标单位实际采购量未达到中标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中标单位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中标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将平摊至同一标的的其他中标单位,其他中标单位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
(3)中标单位实际采购量未达到中标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应重新采购。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1)中标单位实际采购量达到中标预估金额的80%及以上,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中标单位实际采购量未达到中标预估金额的80%,延长该中标单位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内实际采购量达到中标预估金额80%的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中标预估金额的80%,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延长期内,中标单位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应重新采购。
2.4招标范围:******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配电带电作业工程劳务分包工程业务涉及修理、抢修(生产口)、基建、业扩配套、用户出资工程。具体服务项目及内容以建设单位实际委托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建设单位调整后的为准。配网带电作业工作内容分为常规作业和旁路作业,其中,常规作业项目包括绝缘脚手架拆(接)引流线,断、接隔离开关引(流)线,断、接隔离开关引(流)线,更换耐张杆横担,带负荷断、接隔离开关引(流)线,更换直线杆绝缘子(绝缘杆操作法),更换直线杆(绝缘手套法)共7项典型作业项目;为以上带电作业工程提供临时性、辅助性工作的劳务作业(不含工程资料测录技术服务)。
2.5标包划分:
标的编号 | 标的 名称 | 标的预估金额(万元,含税) | 标包 编号 | 标包 名称 | 占标的额比例 | 标包预估金额(万元,含税) | 最高投标费率(不含本身) | 中标人数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DF-G-25-03-06-01 | ******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配电带电作业工程劳务分包框架公开招标 | 4000 | DF-G-25-03-06-01-01 | 标包1 | 50% | 2000 | 100% | 1 | 10 |
DF-G-25-03-06-01-02 | 标包2 | 30% | 1200 | 1 | |||||
DF-G-25-03-06-01-03 | 标包3 | 20% | 800 | 1 |
说明: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的,合计3个标包。按标的递交投标文件,按每个标的划分的标包数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靠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按上述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采用非现金方式,按框架合同金额的5%向需求单位缴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
1 |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站(******/)完成注册。 | |
2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
3 |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4 | 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5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6 | ******有限公司范围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
7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
8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 |
1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 DF-G-25-03-06-01 |
2 | 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备案证明。 | DF-G-25-03-06-01 |
3 | 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 DF-G-25-03-06-01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 本采购项目采用电子招标采购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投标人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响应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2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实施电子化采购。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标管理->文件下载;
报价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管理->我的项目;
投******服务中心->下载中心。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00转1
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操作咨询电话:******00转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4.2.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03月28日17时00分00秒。
4.2.2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04月02日17时00分00秒。
4.3 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04月07日17时00分00秒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08时30分00秒。
6. 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6.1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8日08时30分00秒。
6.2开标地点: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6.3解密方式:本项目在开标时间后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解密,无须投标人解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8. 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8.1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8.2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招标项目及同一招标项目后续招标的全部投标文件。
8.3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供应商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9. 异议与投诉
9.1 异议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人与本次报价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2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纪检监督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纪检监督部
邮政编码:516001
9.3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人与本次报价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报价活动或报价文件存在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9.4 投诉内容及时限
(1)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
(3)对项目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内提出。
9.5 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10.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 |
联 系 人:林工 | |
电 话:****** |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