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惠州市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实施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有限公司官网(详细地址:中易电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9 月 20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HJ24SD0013
项目名称:惠州市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900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00
采购需求 :
合同包1(惠州市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9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人民币 元)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
1-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惠州市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本次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服务。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得缺漏。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900000.00 | 900000.00 |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需采购一家软件部署实施服务商,实现惠州市******医院的前置软件实施部署、数据采集和联调对接。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二)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服务。
(三)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纪检部门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服务并整体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惠州市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实施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六)已在中易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报名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方式:
时间:2024年 8 月 29 日至2024年 9 月 5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限公司官网(详细地址:中易电子交易平台 ******)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 9 月 20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4年 8 月 29 日至2024年 9 月 5 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二)获取文件方式: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有限公司官网(详细地址:中易电子交易平台 ******)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投标人应登入中易电子交易平台(******),点击网站右上方“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选择报名的项目公告,报名登记后联系代理机构人员审核,代理机构人员审核通过后即报名成功。
(3)投标人还须提供《领购文件登记表》(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以便代理机构人员登记。
(三)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及操作流程,投标人应登入中易电子交易平台(******)查看投标人操作指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 9 月 20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中易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须线下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开标地点:******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菊花一路真维斯办公大楼5楼)。
(3)投标人网上签到时间2024年 9 月 20 日8时30分至2024年 9 月 20 日9时30分,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签到作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 9 月 20 日9时30分至2024年 9 月 20 日10时00分。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作无效投标处理。
(5)不到现场的投标人,开标时,自行查看中易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查看投标人操作指南,因自身操作错误导致错过开标者,后果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控制中心
地 址: 惠州市江北富民路 10 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惠东县稔山镇海滨城地段富茂海滨城熙景湾A10栋29层07号房-1室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
电子邮箱:******
发布人:******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 8 月 29 日
附件下载:
1.领购文件登记表(202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