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通过对惠州港东马港区欧德油储公用石化码头扩建工程(调整)项目海洋工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惠州港东马港区欧德油储公用石化码头扩建工程(调整)项目位于惠州港东马港区东联作业区。工程在现有一期码头的基础上延伸扩建形成双侧靠船的突堤栈桥式码头,码头长299m,西侧布置1个5万吨级液化石油气(LPG)泊位,东侧布置1个5万吨级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总投资39878.40万元。码头年设计通过能力为350万吨/年,设计年吞吐量为340万吨/年。
************有限公司按验收监测规范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
二、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有限公司接收处理。对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疏浚物外抛至惠州港马鞭洲30万吨级航******有限公司单位处置。已落实了生态补偿措施。
运营期:装船时有机废气依托后方库区V******有限公司接收处理。船舶底油污水、码头作业面初期雨水经污水管线输送至后方库区******有限公司接收处理。码头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纳******有限公司处置。
三、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提出的海洋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我局拟同意该项目海洋工程环保设施通过验收。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此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投诉。
受理单位: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生态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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