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配套5000t/d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服务中心7号楼,邮编51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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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配套5000t/d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惠州市博罗县泰美镇新星村排一、排二、窝新、厂新,河澵、牛新经济合作社位于长岭角、沙岗(土名)地段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5000t/d,主要用于处理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内一、二、三期用地范围内企业的生产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的处理,主要处理工艺为设计处理规模0.5万m3/d,总投资9854.42万元,用地面积16423.19m2,拟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反应初沉池+水解酸化池+预缺氧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后缺氧池+后好氧池+二沉池+精细格栅及中间提升泵站+曝气生物滤池+磁混凝沉淀池+精密过滤器+接触消毒池”工艺。尾水出水水质执行COD、NH3-N、TP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两者中的较严值,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良田河,接着汇入东江。项目新增劳动定员5人,不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365天,每天24小时,三班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生物除臭措施产生的少量废水均排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排入良田河,接着汇入东江。根据预测结果,该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排放不会对良田河及东江水质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气: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各污水处理建构筑物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后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生产设备、风机及水泵等。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布置、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弃化学品包装物等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栅渣、细砂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交由专业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泥需进行危险废物鉴定后确实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5、环境风险: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污水管道和环保处理设施采用防渗漏措施,设置一个有效容积为2500m3应急池用于收集事故废水,同时项目设置的一个有效容积为2500m3的调节池也可用于收集事故废水。项目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是可控的。 |
公众参与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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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