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结果公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工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昌区张之洞路275号政通壹公馆B座21楼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云波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 | ||
行政监督部门 | 武汉市武昌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联系人 | 武汉市武昌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
电话(传真) | ******095 | 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临江大道58-7号 |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管理局 | 联系人 | ******管理局 | ||
电话(传真) | ******031 | 地址 | 武汉市民之家(江岸区金桥大道 117 号) |
备注 | 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