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医院
******医院耳鼻喉手术动力系统配件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项目概况
******医院耳鼻喉手术动力系统配件采购项目
******医院
******医院指定地点
(二)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 (元) | 预算总价 (元) |
1 | 耳鼻喉手术动力系统配件 | 套 | 1 | 315000 | 315000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1.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环南路27号方直珑湖湾东岸花园T19栋2层04号、05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1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8)由被授权人签署文件的,应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2.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仅限于投供应商自身生产的产品(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二)、商定时间:2024年11月15日15时00分
(三)、商定地点:惠州市麦地东一路******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医院
地址:惠州市桥东学背街1号
联系方式:周工;0752-******
2.财政部门
******财政局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1号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麦地东一路9号加旺花园6、7号楼2层01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0752-******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