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6-441302-04-01-878594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O)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12月10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3人; 2.评标专家6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名单: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经评审,5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无。 ******委员会推荐以下五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即按4位数字降序排序):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法。 ******委员会遵循择优与竞价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定标工作规程要求,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和评比,最后经过投票表决,确定以下三名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勘察报价下浮率:0.65%、设计报价下浮率:0.38%、建安工程报价下浮率:0.48%。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勘察报价下浮率:1.50%、设计报价下浮率:1.50%、建安工程报价下浮率:0.80%。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勘察报价下浮率:0.90%、设计报价下浮率:0.86%、建安工程报价下浮率:0.60%。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勘察报价下浮率:0.65%、设计报价下浮率:0.38%、建安工程报价下浮率:0.48% |
||||||||||||||||||||||||||||
质量标准 |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现行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或以上。 |
工期 |
计划总工期:1095个日历天。其中:1、勘察服务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报告成果文件。2、设计工期:150个日历天(从签订合同后开始计算,含审图合格时间)。3、施工工期:945个日历天(签订合同后,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始计算)。4、运营期为10年。阶段工期要求:根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分阶段实施,单项工程节点工期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商定,中标人应自接到任务通知之日起,按约定工期完成任务。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总负责人: 贾文书 勘察负责人: 罗聪 项目设计负责人:李星 |
资质资格 |
项目总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粤************; 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编号:AY******5 项目设计负责人:道路与桥梁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及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工程测量)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勘察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道路与桥梁正高级工程师执业资格; 施工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
|||||||||||||||||||||||||||
业绩情况 |
1、安庆市大观区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工程EPC项目; 2、白云区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二标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3、粤港澳大湾区(惠州)装配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4、嘉兴市市区快速路环线工程(一期)土建5标; 5、海口市江东新区(******居房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6、灵桥安置小区项目(A区块、B区块、C区块)项目代建及工程总承包招标; 7、安置房8#地块项目(江东新区汇福园项目); 8、廊坊临空经济区临空路(万兴道-广兴道) 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9、廊坊临空经济区临空路(广兴道-廊涿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EPC总承包; 10、中国(江苏)自贸区连云港国际医药创新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11、高新区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园区项目融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F+EPC); 12、石家庄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13、石家庄市复兴大街城区节点市政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14、石家庄市复兴大街市政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15、润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勘测设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勘察报价下浮率:1.50%、设计报价下浮率:1.50%、建安工程报价下浮率:0.80% |
||||||||||||||||||||||||||||
质量承诺 |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现行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或以上。 |
工期 |
计划总工期:1095个日历天。其中:1、勘察服务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报告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150个日历天(从签订合同后开始计算,含审图合格时间)。3、施工工期:945个日历天(签订合同后,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始计算)。4、运营期为10年。阶段工期要求:根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分阶段实施,单项工程节点工期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商定,中标人应自接到任务通知之日起,按约定工期完成任务。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总负责人: 张芬云 勘察负责人: 刘志清 项目设计负责人:邓科 |
资质资格 |
项目总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粤************; 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编号:AY1****** 项目设计负责人:道路与桥梁工程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勘察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道路与桥梁工程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执业资格; 施工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
|||||||||||||||||||||||||||
业绩情况 |
1、木棉坑路(坂李大道-富安西路)市政工程设计; 2、木河迳东路延长线工程勘察设计; 3、大亚湾荃湾港区港口一路工程勘察设计; 4、昝岗组团市政道路三期工程勘察设计; 5、江阴市绮山湖科创谷一期项目勘察设计; ******居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总承包; ******居环境整治项目-河口镇(一标段); 8、普宁市白马河占陇段整治工程; ******街道); 10、中德金属生态横二路排洪渠(珠江大道~纵二路)接通工程 11、海丰县城南三环永安达至南桥段升级改造工程; ******居美丽乡村建设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项目2019年度集中供水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勘察报价下浮率:0.90%、设计报价下浮率:0.86%、建安工程报价下浮率:0.60% |
||||||||||||||||||||||||||||
质量承诺 |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现行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或以上。 |
工期 |
计划总工期:1095个日历天。其中:1、勘察服务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报告成果文件。2、设计工期:150个日历天(从签订合同后开始计算,含审图合格时间)。3、施工工期:945个日历天(签订合同后,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始计算)。4、运营期为10年。阶段工期要求:根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分阶段实施,单项工程节点工期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商定,中标人应自接到任务通知之日起,按约定工期完成任务。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总负责人: 唐冬彩 勘察负责人: 蔡泽明 项目设计负责人:姜立得 |
资质资格 |
项目总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粤************; 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编号:AY******4 项目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1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勘察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施工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
|||||||||||||||||||||||||||
业绩情况 |
1、潮阳区供水直抄到户管网升级改造建设工程一贵屿镇供水干管建设工程; 2、汕尾市区城市支路建设项目(二期); 3、思贺镇木瓜村利坑自然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沙溪综合市场升级改造工程 ******公安局修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6、思贺镇八排村巷道硬底化建设项目; 7、岭头村二期东、南、西、北片巷道硬底化及排污管道建设工程; 8、泰兴华庭; 9、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溪片区(不含支河涌工程)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10、湛江文化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护岸与市政道路勘察与设计。 |
||||||||||||||||||||||||||||
异议受理部门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麦地路16号第三栋第一梯第一、二层,第二梯第一层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林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资源局 |
联系电话 |
0752-2167231 |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下埔横江四路6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12月14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1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4-12-10公示开始时间:2024-12-11
公示结束时间:2024-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