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府办函〔2024〕46号
******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依法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必经程序。
******办公室
2024年5月18日
******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