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6-441322-04-01-385892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博罗县城水西内排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博罗县城水西内排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博罗县城水西内排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10月25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5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1人。 2、评标专家4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A0402市政公用工程;A0301岩土工程。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4家,名单如下: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联合体; ******有限公司]联合体; ******有限公司。 (五******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特征码检查:按照******委员会借助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4家投标单位通过特征码检查。 ******有限公司勘察项目负责人未提供注册土******委员会评审决定,资格评审不通过。 ******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3家投标企业通过初步评审。 (六******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有限公司勘察项目负责人未提供注册土******委员会评审决定,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八)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系统随机排序。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5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标人按相关程序确定。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三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下浮率 | 勘察下浮率0.75% 设计下浮率0.75% | ||||||||||
质量承诺 |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 | 勘察设计总工期60日历天(不含各项审批时间)。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收到招标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15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设计工期:取得勘察成果文件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宁英海 设计项目负责人:李明喜 | 资质资格 | 宁英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0) 李明喜: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编号:CS******7),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编号:******)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工程勘察资质;******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及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4.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2个,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 |||||||||
业绩情况 | 1.廉江市城区供排水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第一标段EPC总承包 2.钦州市河东污水处理厂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3.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吉隆镇污水处理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4.肇庆市大型产业集聚区金利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高要区西围涌金利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5.“小榄--东升供水一体化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6.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下浮率 | 勘察下浮率0.56% 设计下浮率0.56% | ||||||||||
质量承诺 |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 | 勘察设计总工期60日历天(不含各项审批时间)。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收到招标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15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设计工期:取得勘察成果文件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易宙子 设计项目负责人:孔娟 | 资质资格 | 易宙子: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2) 孔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编号:CS******5),建筑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编号:******GH)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资质;******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及建筑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4.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2个,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 |||||||||
业绩情况 | 1.藁城区南部城区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EPC总承包 2.剑河县城镇供排水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3.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大榄坪及三墩作业区深海排水管道工程设计 4.罗沙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5.南澳一东西涌干道工程(勘察) 6.107国道市政化改造工程(西乡大道-机场南路)勘察设计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
投标下浮率 | 勘察下浮率1.52% 设计下浮率1.52% | ||||||||||
质量承诺 |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 | 勘察设计总工期60日历天(不含各项审批时间)。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收到招标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15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设计工期:取得勘察成果文件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李志强 设计项目负责人:赵耀 | 资质资格 | 李志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4) 赵耀: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编号:CS******2),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编号:******2513)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 2.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及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4.非联合体投标; | |||||||||
业绩情况 | 1.港城园区B区Z2路工程(初设、施工图设计) 2.黄金坡新区代家坡路下穿成渝高铁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3.德阳市涟江路下穿宝成铁路工程项目 4.黄金坡新区代家坡路下穿成渝高铁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5.德阳市涟江路下穿宝成铁路工程项目 6.阳春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 ||||||||||
异议受理部门 | ******事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街道人民路33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街道西北路60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29 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11月1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 |
******事务中心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9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4-10-25
公示开始时间:2024-10-29
公示结束时间:2024-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