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2月)、《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街道大围炉石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年开采200万吨水泥用石灰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报告表、验收工作组意见)公示如下:
******街道大围炉石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年开采200万吨水泥用石灰石建设项目
******街道大围炉石矿区
******有限公司
************街道大围炉石矿区。矿区面积为0.1919km2,开采标高为+190m~+50m。生产规模为200万吨/年,矿区内采出的原矿直接外运销售,不设破碎站,采场内大块矿石在采场采用液压锤简单分解,一般控制出矿块度≤500mm。
公示时间: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6月1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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