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就2024年市级救灾物资年度购置项目进行采购公告,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供货竞争。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救灾物资仓储站2024年市级救灾物资年度购置项目。 二、采购预算:预算费用共525000.00元。 三、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有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性检查: 1.供货竞争人具备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 2.供货竞争人提交供货承诺函,承诺相关事项; 3.供货材料没有无效签署的; 4.供货方案是唯一确定; 5.供货有效期符合《采购需求公告》要求的; 6.评估组未认为明显不符合供货要求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采购数量; 7.供货材料未附带有采购人依法不能接受的条件; 8.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供货竞争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以及根据《惠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征集和管理试行办法》(惠府〔2013〕81号)、《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惠财采购〔2013〕1号)等法规的要求,包括了供货竞争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企业警示信用信息记录;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供货、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包(救灾物资): 采购包预算金额:525000.00元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其他货物 | 救灾物资 | 1.00(批) | 详见附表一 | 525000.00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产品的供货。 1.项目清单情况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发电机 | 3台 | 8000.00 | 24000.00 | 2 | 夏服(儿童) | 300套 | 100.00 | 30000.00 | 3 | 夏服(婴儿) | 100套 | 100.00 | 10000.00 | 4 | 防寒服(儿童) | 300套 | 200.00 | 60000.00 | 5 | 防寒服(婴儿) | 100套 | 200.00 | 20000.00 | 6 | 强光手电筒 | 900支 | 180.00 | 162000.00 | 7 | 雨伞 | 900把 | 30.00 | 27000.00 | 8 | 分体雨衣 | 1200件 | 135.00 | 162000.00 | 9 | 救生衣 | 375件 | 80.00 | 30000.00 | 总计 | 525000.00 |
2.资金预算 采购预算金额525000.00元。 (二)项目相关技术要求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产品的供货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付款前,中选供应商应提交对应金额的发票; 2期:支付比例70%,全部货物现场清点完毕,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验收完成后,采购人凭《验收报告》、中选供应商出具的发票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给中选供应商;采购人在物资验收入库期间,物资质量检测所产生费用由中选供应商支付。本项目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部门审查时间)。备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1)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2)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3)中选供应商应将关键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4)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5)验收时,中选供应商未在物资外包装印上物资品名、生产日期、物资数量、重量、货物规格型号、外包装规格、供应商名称,或未印上“救灾物资”样式或未印制产品介绍二维码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1、质量标准:(1)质保期为一年,如果所投产品自身质保期超过一年的,按产品自身质保期执行。质保期内发现有任何质量问题,中选供应商应给于更换或退货退款,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选供应商负责。(2)中选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是厂商原装的、全新的、性能及指标符合或优于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货物。(3)所投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专业设备检测标准。(4)货物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选供应商承担。 2、运输及保管、保险:(1)中选供应商负责根据各品目不同的安装地点,将货物材料送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货物的安装、调试等;(2)货物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3)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中选供应商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4)货物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选供应商负责,中选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
2.其他商务要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1 | 报价要求 | 本项目按照总价包干进行报价。投标人应按照采购公告中的项目清单进行明细报价。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单价,总价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预算金额,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
3.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货物 | 救灾物资 | 批 | 1.00 | 525000.00 | 525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救灾物资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一、发电机 1.额定功率≥5kW; 2.额定频率:50Hz; 3.额定电压≥380V; 4.额定电流≥9.26A; 5.最大功率≥5.59kW; 6.噪音:≤75dBa-7m; 7.发动机形式:单缸四冲程风冷OHV; 8.缸径×行程:≥88×64 mm; 9.排量:≥389cc; 10.机油容量:≥1.1L; 11.启动方式:手拉启动/电启动; 12.机组尺寸:≤690×520×555mm; 13.净重:≤80kg; 14.提供权威第三方出具的检验(测)合格报告复印件。 | 2 | 二、夏服(儿童) 1.款式:短袖+中裤; 2.面料:棉100%; 3.适合身高:90-150cm; 4.应提供国家认可的市级或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具有纺织品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应成衣检测报告佐证(报告需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并标注资质认定标志CMA或CNAS);检测报告中应至少包含外观质量、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和纰裂程度; 6.应符合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类产品)、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 2662-2017《棉服装》一等品和GB/T 4745-2012《纺织品 防水性能的检测和评价 沾水法》要求。 | 3 | 三、夏服(婴儿) 1.款式:短袖+短裤; 2.面料:100%棉; 3.适合身高:70-90cm; 4.应提供国家认可的市级或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具有纺织品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应成衣检测报告佐证(报告需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并标注资质认定标志CMA或CNAS);检测报告中应至少包含外观质量、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和耐唾液色牢度; 5.应符合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A类(婴幼儿纺织产品)要求、GB/T 29862-2013 《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 39508-2020《针织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一等品要求。 | 4 | 四、防寒服(儿童) 1.款式:冬季加厚有帽; 2.面料:100%聚酯纤维; 3.里料:100%聚酯纤维; 4.填充物:100%聚酯纤维; 5.适合身高:90-150cm; 6.应提供国家认可的市级或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具有纺织品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应成衣检测报告佐证(报告需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并标注资质认定标志CMA或CNAS);检测报告中应至少包含外观质量、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和纰裂程度; 7.应符合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类产品)、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 2662-2017《棉服装》一等品和GB/T 4745-2012《纺织品 防水性能的检测和评价 沾水法》要求。 | 5 | 五、防寒服(婴儿) 1.颜色:浅色;款式:分体; 2.面料:100%棉; 3.里料:100%棉; 4.填充物:100%聚酯纤维; 5.适合身高:70-90cm; 6.应提供国家认可的市级或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具有纺织品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应成衣检测报告佐证(报告需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并标注资质认定标志CMA或CNAS);检测报告中应至少包含外观质量、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和耐唾液色牢度; 7.应符合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A类(婴幼儿纺织产品)要求、GB/T 29862-2013 《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 39508-2020《针织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一等品要求。 | 6 | 六、强光手电筒 1.额定功率:≥3W 外形尺寸:直径≤35mm 长≤150mm,重量:≤0.2KG 2.锂电池额定电压/容量:DC3.7V/2.2Ah,灯具充电时间≤6小时。 3.灯具工作时间:强光≥4小时,工作光≥8小时。 4.灯具5m处强光照度不低于280lx,距离灯1.5米处光照范围直径1.8米内强光最低照度≥15lx、中心照度≥3100lx,灯具灯珠色温范围7000K-8000K。(CMA、CNAS检测报告体现) 5.防护等级:≥IP67。 6.具有强光、工作光、无呼救信号强光、频闪光四档光,采用轻触式开关。 7.灯具应具备呼救信号功能,当灯具静止约30秒后,灯具前后光源即进入暴闪,发出呼救信号,轻微移动电筒即呼救信号自动解除恢复到原照明状态。(CMA、CNAS检测报告体现) 8.关闭档按住照明开关 3 秒后自动进入电量检测,闪烁次数表示剩余电量情况;电池电量耗尽前,具有灯光闪烁提示低电量功能。 9.温度测定:最高温度≤70.7℃。(CMA、CNAS检测报告体现) 10.提供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及防爆检测报告复印件,报告需带有CMA、CNAS认证标志。 | 7 | 七、雨伞 1.手柄:EVA材质; 2.面料:高强度碰击布; 3.伞棒材质:玻璃纤维; 4.伞骨:8骨玻璃纤维材质; 5.伞布密度:210T; 6.伞骨:30寸×8骨; 7.尺寸:伞下直径约134cm; 8.无故障连续开关次数:自开直骨伞开关400次后,不应发生钢钉脱落、夹马移位、串盘丝断裂、松散、伞盘缺损、弹簧失灵、伞骨折断、接缝脱离缝眼脱线、柄移位或镀涂层剥落现象; 9.染色牢度: 织物伞面耐水色牢度不应低于GB/T 250-2008 和 GB/T251-2008 中规定的3-4级; 10.产品质量符合GB/T 23147-2018 《晴雨伞》标准要求; 11.要求在市级或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通过检测,并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 8 | 八、分体雨衣 1.上下式套装(双层面料),涤纺(防水透湿雨衣面料) 雨衣前胸和后背都有宽≥2.5cm的高亮夜光条; 2.上衣和裤子的接缝部位防水性≥50kPa,上衣和裤子的面料防水性≥50kPa;上衣和裤子面料断裂强力经向、纬向≥500N;热封条粘合牢度>10N; 3.产品具有良好的耐老化性,在高温条件下不应有粘连、变色或水波皱纹现象,在低温条件下不应有裂纹现象; 4.产品质量要符合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QB/T 4999-2016 《日用防雨品 雨披雨衣》; 5.要求在市级或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通过检测,并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 9 | 九、救生衣 1.工作式救生衣面料为涤纶布,其物理性能指标:经、纬向拉断强度≥784N; 2.浮力材料应为闭孔型泡沫塑料或以上材质,要求发泡均匀,孔径一致,无分解、无开裂现象。每件标准浮力≥74N; 3.救生衣颜色为橙色,配哨笛1只,逆向反光片≥200cm2,单件质量≤0.8kg; 4.缝线应为耐油、耐海水的机缝线,其断裂强度不小于19.6N; 5.缚带应为柔软的编织带,或用与面料相同的布料缝制而成,其断裂强度≥882N; 6.缝制和包装要求应符合国家防总验收标准; 6.1.缝制要求如下: (1)明线距边缘不小于3mm,应均匀、紧密、牢固、无跳针、断线。机缝线密度每5cm不应少于16针,缝线端必须打回结; (2)绱缚带不应少于3趟缝线,缚带顶端烧结,无抽丝。用不松脱的死结捆扎口哨。 7.包装要求:纸箱包装,机械打包四道。包装应平整、牢固、无破损、无沾污,每箱内必须放置装箱单、合格证; 8.执行标准:GB/T32227-2015标准要求; 9.要求在市级或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通过检测,并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
五、供货样品 供应商递交供货材料时,须同时提交供货样品,样品为相关评分项的评分依据。 供货样品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夏服(儿童) | 套 | 1 | 2 | 夏服(婴儿) | 套 | 1 | 3 | 防寒服(儿童) | 套 | 1 | 4 | 防寒服(婴儿) | 套 | 1 | 5 | 强光电筒 | 支 | 1 | 6 | 雨伞 | 把 | 1 | 7 | 分体雨衣 | 套 | 1 | 8 | 救生衣 | 件 | 1 |
备注:供货样品应贴有供应商名称,全部样品放入密封箱内,在供货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密封递交。 六、供货材料递交及截止时间:请有意参加供货竞争的供应商于2024年9月23日17:00前到我中心报名并递交供货材料,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项目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及上述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开标确定:我中心将在参加供货竞争的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供货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等进行综合打分评审,按综合得分最高者择优选择供应商。 联系人:吴志聪 电话:******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严坳村
惠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 (惠州市救灾物资仓储站) 2024年9月14日
附件:惠州市救灾物资仓储站2024年市级救灾物资年度购置项目评分表(有样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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