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废碱液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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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废碱液回收利用项目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对现有项目(1、2期及2.5期)PBL工序丁二烯原料储运过程脱除阻聚剂产生的废碱液(HW35)由委外处置改为替代部分污水处理站气浮装置pH值调节所需液碱进行综合利用,现有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公辅工程不发生变化。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技改项目气浮装置将废碱液中的阻聚剂(TBC)及生产废水中的高分子有机物以有机废气形式吹脱,该部分有机废气通过管道收集至RTO炉焚烧处置,RTO炉焚烧效率99%以上,技改项目不增加现有废水处理设施气浮装置气量,综合利用的废碱液中阻聚剂(TBC)含量仅7%,吹脱出的有机废气经RTO炉焚烧处置分解成CO2和H2O,RTO炉总排放气量不变、排放标准不变,不会新增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明显。 2、水环境影响分析:技改项目废碱液经现有污水处理站“絮凝+气浮+除渣”预处理后,再进入生化池(两段式A/O)进一步处理,新增废水产生量120立方米/年。现有废水处理站的处理能力3200立方米/天,现有废水处理量2329.7立方米/天,剩余处理规模足够余量满足本次技改新增废水量。技改后废水排放量在原项目许可排放量内,不会新增加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对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对机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不直接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分析 技改项目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废碱液及对废碱液中的叔丁基邻苯二酚,主要危险单元包括废碱液中间储罐及输送管廊,潜在的环境风险主要是废碱液泄漏。项目废碱液采用明管管廊输送,厂区管廊途径地面均已实施硬底化,污水处理站楼顶中转罐设置围堰,且进行防渗处置。储罐发生泄露情况下,围堰可对泄露的废液暂存至围堰内,不会外泄至外环境中。项目雨水排放口已设置阀门,可以防止废液进入外环境。项目在落实报告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后,可有效降低环境风险影响,环境风险水平总体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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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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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