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高新区分局拟对******有限公司玻璃面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有限公司玻璃面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街道滨河东路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51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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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来源: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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