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酒瓶盖生产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街道办南亨西路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邮编:516211
联系电话:0752-****** 传 真:0752-******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酒瓶盖生产迁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街道维布村金名豪高新产业园厂房二楼一层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属于迁扩建项目,用地面积5300平方米。项目年生产酒瓶盖140万个,模具140套。 |
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一)项目冷却塔冷却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塔废水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二)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惠阳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三)项目须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并按要求建设产污过程监控设施,接入环保监管平台。生产工序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四)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喷淋塔废水、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手套、废干式过滤器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管理,要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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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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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22
发布机构: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
来源: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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