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ZB******-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未来城咨询服务方案项目(二次),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安未来城咨询服务方案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合同估算价:8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长安未来城咨询服务方案,为优化产业定位、开发策略和运营策略,本次拟以无锡惠山长安未来城数字信息港项目65万平方米载体为研究对象,以数字产业、数字资产和数字民生为三个重要基础方向,以打造长三角数字信息的前沿高地为目标,进行进一步的产业及整体定位研究。
2.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提交全套成果文件。误期违约金:由于中标人原因,每延误一天需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上限为合同价款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8月/09月/10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8月/09月/10月******银行代扣证明)];
3.1.5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8月/09月/10月******银行代扣证明)];
3.1.6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员工,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08月-2024年10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08月-2024年10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1.7 被授权代表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08月-2024年10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08月-2024年10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08日18时00分至2024年11月13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9142/TPBidder/memberLogin。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2日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联 系 人:周雪峰、程鸿晴、颜颖
电 话:0510-******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