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石膏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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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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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传真 |
****** |
地址 |
******管理局 |
邮编 |
246121 |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石膏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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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怀宁县小市镇小市新街05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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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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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主持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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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消防等配套设施及环保工程,形成年产10000吨石膏粉的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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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上料混合、粉磨破碎粉尘密闭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汇入1根高15m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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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废水:雨污分流,职工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委外定期清掏,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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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减震安装等措施,再经厂房屏蔽和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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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固体废物:废布袋、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分类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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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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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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